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動科院學生會是在學院黨委的領導下,院團委的具體指導幫助下,依照學聯的章程獨立開展工作的學生組織。
第二條 本會以“全心全意服務同學”為宗旨,堅持以學生為本,堅持為了同學、代表同學、服務同學、依靠同學,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
第三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
(一)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同學成為熱愛祖國,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要求的合格人才,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
(二) 充當學院黨政聯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反映學生的意見和建議,在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的同時,依法依章程表達和維護學生的正當權益。
(三)協助學院做好學生的日常管理,加強調查研究,促進學風建設,監督學生遵守校規校紀。
(四)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結合時代特點和學生需求,組織開展學習、文體、 社會實踐、志愿服務、創新創業等多種活動。
(五)加強與校學生會、兄弟學院學生分會之間的聯系,充分交流、互相學習、與時俱進,不斷開拓學生會工作新局面。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 凡取得江西農業大學動物科學技術學院學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承認本會章程,均為本會會員。
第六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在本會內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 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
(三)參加本會的有關會議和各類活動。
(四) 對本會的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學院相關部門反映。
第七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學院各項規章制度,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維護學院聲譽。
(二)勤奮學習,積極參與社會工作,認真完成規定的學習和工作任務。
(三)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虛心聽取批評意見,加強本會自身建設。
(四)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八條 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的指導下,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組織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九條 全院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全院學生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由學生委員會召集,在特殊情況下,經學院黨委和校學生會批準,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全院學生代表大會應當有三分之二的當選代表參加才能召開。
全院學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全院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審議和批準上屆學生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與任務。
(四)選舉新一屆學生委員會委員和學生會主席團。
(五)討論、決定應當由全院學生代表大會議決的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條 學生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在全院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討論和決定本會工作。
(二)召集全院學生代表大會。
(三)選舉學生會執行主席。
(四)決定聘任和解聘秘書長、副秘書長。
第十一條 本會實行主席團負責制,主席團是學生委員會的常設機關。主席團成員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原有主席團成員發生變動時,由學生委員會增補、改選主席團成員。
主席團決定重要事項實行表決制。
主席團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院學生代表大會和學生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和委員會的決議,決定江西農業大學動物科學技術學院學生分會的重大事項。
(二)召集院學生委員會會議。
(三)審議和批準各部門年度工作報告。
第十二條 院學生會實行“主席團+工作部門”模式,各工作部門負責人主持部門日常工作,對主席團負責。
第十三條 學院學生分會是校學生會的院級組織,在學院黨組織的領導下,在校學生會和學院團組織的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十四條 學院學生分會由學院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原則上每學年召開一次。學院學代會的召開及重大人事變動,須向校學生會請示,征得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十五條 學院學生分會組織的機構設置應與校學生會基本相同,根據情況參照本章程制定相應規章并報校學生會審批。
第十六條 班級委員會是院學生會的基層組織。班級委員會由全班大會選舉產生,對全班同學負責并報告工作。班委會原則上每學年改選一次。
第十七條 全院學生代表大會實行提案制,對學生工作可通過適當途徑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章 學生會工作人員
第十八條 學生會工作人員是指擔任動科院學生分會主席團成員、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工作人員的學生。
第十九條 學生會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選拔工作人員,學生會工作人員須接受監督、考查、考核。
第二十條 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當為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理想信念堅定,熱愛和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強烈的愛國意識、愛國情感,積極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品行端正、作風務實、樂于奉獻,具有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的覺悟和能力。
第二十一條 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關于學聯學生會工作人員改進作風服務同學的若干規定》。
第二十二條 實行學生會工作人員退出管理機制。無法正常完成學業的、違紀違法的以及其他無法正常履行職責的學生會工作人員,按照規定和程序予以勸退、免職或罷免。
第五章附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需經學生代表大會到會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數表決通過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江西農業大學動物科學技術學院學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