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我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江西農業大學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錄取工作方案》和《關于進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核與錄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1.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學院院長
副組長: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領導
成 員:各學科負責人、博士生導師代表
負責本學院博士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指導與監管。組織管理本學院博士招生命題、評卷、考核、錄取及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學院博士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包括復試辦法、復試內容及形式、擬錄取辦法等)。
2.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
組 長:學院黨委書記
成 員:學院黨委紀委員、博士生導師代表
負責監督檢查本學院博士招生過程各環節,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3.學科成立復試專家小組
組長:學科負責人
成員:本學科5名及以上博士生導師
學院成立動物遺傳育種與繁殖、動物營養與飼料科學、特種經濟動物飼養、獸醫學學科復試專家小組,負責對本學科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招生計劃
(一)學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單位各二級博士學科點實際情況對招生名額進行具體分配。
(二)“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博士研究生占全校博士生招生計劃。其中,每個一級學科錄取“申請-考核”制博士人數不得超過上年度招生名額的50%。
(三)各博士招生學科要統籌安排好“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及普通招考等選拔方式的招生計劃,應優先錄取“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制博士考生。普通招考博士考生進入擬錄取階段,如因其所報考導師的錄取名額已滿,招生學院(學科點)可根據實際報考情況,有權統籌調整更換擬錄取考生導師,如考生不同意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三、復試工作
1.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學院按照學校劃定初試成績分數線:英語55分及以上,專業基礎課(業務課一)60分及以上,總分115分及以上(總分=英語+專業基礎課(業務課一),專業課(業務課二)60分及以上。達到劃定分數線考生可以進入復試。
2.復試考核。
復試采取線下現場復試方式進行,復試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學科點復試相關事宜。
(1)復試考核內容:
復試考核分為筆試、綜合面試考核等幾種方式,主要內容包括:
①專業課(業務課二)考試,滿分100 分。專業課(業務課二)
在初試時由學校統一組織考試和閱卷。
②專業英語考試(含外語聽說能力),滿分100 分,包括科技文獻閱讀、論文寫作、聽說能力等,其中筆試(科技文獻閱讀、論文寫作)為50分,聽說能力為50 分。專業英語考試采取面試、筆試兩者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是指專業英語部分中的科技文獻閱讀、論文寫作,考試時間為40分鐘。由各學科點在復試時組織實施。
③綜合面試,滿分100 分。主要是根據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具體情況,考察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采取各種形式對考生的專業素質、思維能力、創新能力及綜合素質能力等進行考察,考察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的潛能。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 分鐘。由各學科點在復試時組織實施,學科考核專家組須在考核前科學設計考核方案及評分標準,由考核專家現場獨立評分。考核主要內容為:
(1)專業素質(操作技能)(10分):包括學科專業背景、專業知識及知識結構等;
(2)思維能力(10分):包括理解力、分析力、綜合力、思維反應能力等;
(3)科研創新能力(40分):包括創新意識、科研能力,學術潛質和興趣等;
(4)學科背景及前期研究成果(20分):包括學術背景、學術成果等;
(5)綜合素質能力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2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身心素質、人文素養及思維反應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特別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學精神、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的情況。
(3)復試考核要求:
①各學科點應嚴格按照公布的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組織復試考核,隨機確定考生復試考核次序;復試考核前,考核小組應召開討論會,研究對考生考核的要求及評分細則,公平、公正、科學地對考生進行獨立評分。當考生對復試結果提出質疑時,考核小組應負責向考生進行解釋,必要時須提供書面說明。
②復試考核過程中,各學科點應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嚴格的身份核查與資格審查,以確保考生信息真實準確。
③復試考核過程中,要規范操作,做好復試試題保密、復試記錄等工作,記錄要求完整、詳實,經得起查詢;同一學科的復試考核方式、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復試過程須實行全程錄音錄像。
④復試前,復試考官及考生應關閉通訊工具并統一上交保管;考核小組成員在復試考核過程中需注重禮儀規范,不得隨意離開或接聽電話;考生在復試考核過程中須嚴格遵守復試行為規范及規則。
⑤復試相關材料:復試考核結束后《筆試成績登分表》、《綜合面試考核成績匯總統計表》、《錄取總成績匯總表》等應及時報送研究生院審核,《復試情況表》等通知后報送;其他材料(含復試筆試、面試全程的錄音錄像視頻材料)由各招生學院保存,保留期為3 年,隨時備查。
(4)復試考核成績實行百分制,計算規則如下:
復試考核成績=專業課(業務課二)×50%+專業英語×10%+綜合面試成績×40%(保留2 位小數)。
(5)復試時間、地點由各學科點確定,具體安排由各學科點另行通知。
(6)考生體檢。擬錄取考生按照我校《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健康檢查表》上體檢項目到我校校醫院或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應真實客觀,不得弄虛作假。體檢報告(電子掃描版PDF格式)應在復試結束后一周內提交至所在招生學院。
四、錄取工作
(一)錄取成績及要求。
1.普通招考錄取總成績由初試總成績(英語+業務課一)與復試考核成績加權獲得,錄取總成績計算公式:
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2×50%+復試考核成績×50%(保留2 位小數)。
2.復試考核中專業英語及綜合面試成績,有任一科目未達到60 分者,視為復試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及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前要組織專人對擬錄取考生的所有報考材料、復試考核材料要逐一進行復核。各學科應依據分配招生計劃,根據考生錄取總成績(從高到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及體檢結果等做出綜合判斷,提出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經學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公示。
(三)錄取過程中,在同等條件下,各博士招生學科應優先錄取“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制博士及專業背景(所從事領域)與報考專業相同相近的考生;嚴格控制定向在職博士生招生比例,確保博士生生源質量。
五、其他要求
(一)對任何階段被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考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取消錄取資格和學籍。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教育部規定,對錄取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含體檢)。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將通報考生所在工作單位或就讀學校,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所有參加博士生招生工作的人員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帶頭遵紀守法,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在整個招生工作過程中實行監督制度、巡視制度、崗位負責制、回避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紀檢部門將對整個博士生招生工作實行全程監督檢查。
(三)以上內容如與上級部門規定不一致,以上級部門有關要求為準。本細則未盡事宜,按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學院招辦咨詢電話:0791-83813414
學院申訴郵箱:574298589@qq.com
動物科學技術學院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