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發揮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激勵和導向作用,充分調動廣大研究生學習和科研的積極性,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現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根據國家、省、學校相關文件精神,學院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評獎原則
1:堅持有利于激發研究生學習與科研的積極性和的創造性,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的原則;2:堅持有利于研究生日常管理及社會服務原則;
3:采用量化計分及綜合評定的原則;
4:碩士或博士只能享受一次;
5:業績計算時間僅限碩士或博士階段獲得。
二、評獎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具有發展潛力。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與獎學金評定:
(1)無故拖欠學費的;
(2)因各種原因受到通報批評及以上處分的;
(3)考試成績不合格的;
(4)科學研究過程中弄虛作假,剽竊他人科研成果的;
(5)違反公民道德規范,造成惡劣影響的;
(6)觸犯刑律,受到公安機關處理的。
三、評獎細則及計分
1、學習成績
考試成績合格,課程無重修。若有考試不合格及重修課程,則不進行以下計分。
2、論文分
以發表學術論文計算得分,
SCI期刊 30分(影響因子超過1.0,計分方法為30分×影響因子);江西農業大學認定的A類期刊20分;江西農業大學認定的中文核心期刊10分;一般刊物不計分。
注:a.論文的認定以發表或論文接受為準。
b.論文內容必須與所學專業方向一致。
c.作者單位必須是江西農業大學為第一單位。
e.增刊、專刊、專輯、內刊、論文集均不算。
f.論文均以第一作者計分(含A類及以上刊物的共同第一作者)。
3、主持課題分(滿分20分,重復分數不累加,以最高分為準)
主持江西省研究生創新基金項目得20分;已申報江西省研究生創新基金項目,但未獲準得5分。
4、專利:每個30分(必須為第一專利人)
5、外語過級分(滿分20分,重復分數不累加,以最高分為準)
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5分(含425分)以上得20分, 大學英語六級成績400-424分得10分;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25分(含425分)以上得5分。
6、參加活動分(滿分10分,重復分數不累加,以最高分為準)
研究生參加社會實踐并獲省級以上(含省級)獎勵者獎勵10分;參加專業性競賽或運動會并獲省級以上(含省級)獎勵者獎勵10分,獲校級獎勵者給予獎勵3分
7、社會工作(滿分5分,重復分數不累加,以最高分為準)
研究生擔任學生干部給予獎勵分: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黨支部書記等主要干部獎勵5分,研究生會各部部長、黨團組織委員獎勵3分。
四、評選程序及要求
申報程序如下:個人申報—初審—評議—公示—確定名單—上報學校
1、本人申請
凡符合評獎條件的研究生,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申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材料包含內容:
(1)獎學金申請書,總結自己在本學年中的學習、科研、思想,參加校系活動的情況、社會工作、社會實踐等情況(要求具體),并提出申請;
(2)學年成績;
(3)提供發表論文的清單,并附論文復印件
(4)科研情況,提供項目申報書和批準文件復印件。
(5)參加活動獲獎證明;
(6)要在申請書當中寫明:本人提供材料是真實的。對于提供不真實信息者,將取消此次獎學金的參評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與相應的紀律處分。
2、研究生獎學金初選名單確定
學院成立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委員會,根據學生的申請及評獎細則計算分數,由高到底進行排序,按照學校分配的指標確定150%確定候選名單,學院評定小組成員綜合考慮學科特點、研究生綜合素質,由投票或商議產生初選名單。
3、公示初評名單
4、確定名單
名單公布后,根據意見反饋情況,確定最后獲獎名單,并上報研究生處。
五、本細則解釋權歸江西農業大學動科院。
江西農業大學動科院
201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