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科學技術學院2025年“申請—考核”制選拔
博士生工作實施細則
為完善高層次人才選拔方式,發(fā)揮導師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培養(yǎng)過程中的主導作用,全面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根據(jù)江西農業(yè)大學《關于做好我校2025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贛農大研發(fā)〔2025〕4 號)和《江西農業(yè)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修訂)》(贛農大發(fā)〔2024〕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領導
1.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學院院長
副組長: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領導
成 員:各學科負責人、博士生導師代表
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本單位各學科“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選拔具體工作。
2.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
組 長:學院黨委書記
成 員:學院黨委紀委員、博士生導師代表
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學院“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過程各環(huán)節(jié),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3.學科成立考核專家小組
組長:學科負責人
成員:本學科5名及以上具有博士招生資格的指導教師
學院成立動物遺傳育種與繁殖、動物營養(yǎng)與飼料科學、特種經(jīng)濟動物飼養(yǎng)、獸醫(yī)學、獸醫(yī)學科考核專家小組,負責對本學科“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專業(yè)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專項計劃
2025年我校招收國家急需人才動物育種專項計劃,動物育種專項計劃單列招生計劃較為充足,招收專業(yè)為動物遺傳育種與繁殖專業(yè),專項計劃申請對象及條件與本文件第四條申請對象及申請條件要求一致。
三、申請對象及申請條件
申請對象及申請條件按《江西農業(yè)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修訂)》(贛農大發(fā)[2024]8號文件)執(zhí)行;
考生申請前須征得所報考導師的同意;嚴格控制定向就業(yè)報考申請,對于特別優(yōu)秀有工作單位的考生報考申請定向就業(yè)原則上要經(jīng)報考導師和一級學科點同意。
四、招生程序及要求
“申請—考核”制招生程序包括個人申請、學科考核、學院審查和學校審核四個環(huán)節(jié)。
(一)個人申請
1.基本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恪守科學精神,無學術不端行為;創(chuàng)新能力突出,發(fā)展?jié)摿ν怀觯还プx碩士研究生期間未受到學校任何處分。
(2)有至少兩名報考學科專業(yè)領域內的正高職稱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3)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及我校學科專業(yè)入學就讀相關規(guī)定。
2.申請對象
(1)申請人應為全日制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入學前須取得碩士學位)。
(2)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境外獲得相關學歷學位的考生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非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僅限于高校的一線教師與相關科研院所的一線科研人員,以及大中型企業(yè)的一線技術人員。
3.申請條件
(1)符合學校當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
(2)所申請學科專業(yè)與本人獲得碩士學位學科專業(yè)背景相近或相關(具體要求見當年招生簡章)。
(3)申請者應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申請時應具有以下條件之一,且達到各學科專業(yè)提出的其他學業(yè)學術水平等要求。
①已在SCI/SSCI期刊收錄學術論文1篇;
②已在CSSCI核心版或CSCD核心版期刊公開發(fā)表1篇(非應屆碩士畢業(yè)生2篇);
③已在學校認定的A類期刊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1篇;
④已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2篇(非應屆碩士畢業(yè)生3篇);
以上學術論文申請者須為第一作者,或排在第二位且導師為第一作者,所發(fā)表的學術論文須與所申請學科專業(yè)相關。
⑤已獲得排名第1的發(fā)明專利授權1項(非應屆碩士畢業(yè)生2項);
⑥已獲得省級及以上科技獎勵1項(一等獎排名前3、二等獎排名前2、三等獎排名前1),其中獎項僅限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技進步獎和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
⑦在省級及以上出版學術專著1部(獨著或排名第1)。
(4)申請者應具有較強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申請時英語水平應達以下條件之一:
①全國大學英語六級(CET-6)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
②雅思(IELTS)成績6.0分及以上;
③托福(TOEFL)成績80分及以上;
④全國英語水平考試(PETS-5):筆試總成績60分及以上,聽力成績18分及以上,口試成績3分及以上。
4.申請程序
(1)網(wǎng)上報名
申請人根據(jù)當年學校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按照報考具體要求,登錄學校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
(2)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申請人需在3月15日前向學院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①《江西農業(yè)大學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生申請表》及《博士學位研究生網(wǎng)上報名信息簡表》各1份;
②有至少兩名報考學科專業(yè)領域內的正高職稱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③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④學歷學位材料:
應屆碩士生:1.《本科學歷證書》復印件,2.《本科學位證書》復印件,3.本科學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4.本科學士學位《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5.《碩士在校生證明》(需加蓋管理部門公章),6.碩士學籍《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已獲碩士學歷學位或學位考生:1.《本科學歷證書》復印件,2.《本科學位證書》復印件,3.本科學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4.本科學士學位《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5.《碩士學歷證書》復印件,6.《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7.碩士學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8.碩士學位《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境外獲得碩士學歷學位考生:1.《本科學歷證書》復印件,2.《本科學位證書》復印件,3.《碩士學歷證書》復印件,4.《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5.碩士《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
⑤蓋有研究生成績管理部門公章的碩士階段成績單;
⑥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和目錄等;
⑦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本人研修計劃及目標(3000-5000字);
⑧公開發(fā)表的學術論文、獲獎證書、所獲專利及其原創(chuàng)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以及其他可以證明自己科研能力的材料復印件;
所發(fā)表的學術論文須公開發(fā)表見刊,并提供圖書館開具的論文收錄檢索證明。
⑨英語成績證明材料;
⑩思想政治審查表;
申請學院(學科)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請材料。
非應屆畢業(yè)生須開具提供《非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5),附件6表格內容由考生填寫并提交電子版材料,以上所有材料交至學院。
注:《博士學位研究生網(wǎng)上報名信息簡表》《“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生申請表》的簽署意見蓋章:應屆碩士畢業(yè)生由所在培養(yǎng)單位(學校)研究生就業(yè)管理部門簽署意見蓋章,有工作單位(在編人員)由所在工作單位檔案人事部門簽署意見蓋章,其他人員(檔案掛靠人才市場)由檔案所在人才市場部門簽署意見蓋章。
(二)學科考核
學科考核工作分為資格審查和綜合考核二個階段。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各學科成立的學科考核專家組負責。
1.資格審查。主要對申請人申請資格、科研潛質和基本素質進行初步審查,并結合報考導師基本意向,提出擬進入綜合考核人員名單。初審后,學院將初審通過人員相關材料報送研究生院復審。在綜合考核前,將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及其主要材料在網(wǎng)上進行公示。
2.綜合考核。具體考核時間以學科點通知為準。學科考核專家組須在考核前科學設計考核方案及評分標準,由考核專家現(xiàn)場獨立評分。綜合考核采取面試、筆試兩者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是指英語水平考核部分中的科技文獻閱讀、論文寫作,考試時間為40分鐘。考生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其中專業(yè)基礎和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考核中必須有考生不少于10分鐘公開報告(目前學術研究情況及今后研究工作設想)環(huán)節(jié),考生須提前準備展示PPT。綜合考核滿分為100分,考核主要內容為:
(1)專業(yè)基礎(20分):包括學科專業(yè)背景、專業(yè)知識及知識結構等;
(2)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40分):包括創(chuàng)新意識、科研能力,學術潛質和興趣等;
(3)英語水平(20分):包括科技文獻閱讀、論文寫作、聽說能力等,其中 筆試(科技文獻閱讀、論文寫作)為 10 分,聽說能力為 10 分;
(4)綜合素質能力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2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身心素質、人文素養(yǎng)及思維反應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學科考核專家組根據(jù)考生的綜合考核成績,確定擬錄取人選。英語水平考核和綜合考核成績未達60分者或不合格的不予錄取。考核過程要求全程錄音錄像,所有綜合考核內容必須有可以復查的考核記錄(考核表、英語測試試卷、英語水平筆試考核成績表、考核成績評定表、考核抽簽表、錄音錄像等)材料。
(三)學院審查
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考核情況記錄及考核成績進行審查,按報考專業(yè)分類根據(jù)考生的綜合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并依據(jù)各專業(yè)分配招生計劃名額(招生計劃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審核確定擬錄取、替補及不錄取名單,并在網(wǎng)上公示7天,公示后無異議,報送研究生院。
(四)學校審核
研究生院對擬錄取考生各種材料及其選拔程序進行復查,通過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考生經(jīng)體檢合格,公示10天無異議后,列入當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
五、其他要求
1、綜合考核工作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學科點考核專家組要在教育部及學校要求基礎上,根據(jù)學校文件規(guī)定和本細則開展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杜絕招生過程中的違規(guī)行為。
2、實行回避制度,凡當年有親屬參加“申請—考核”制博士綜合考核的人員,不得參加其所在學科考核、錄取有關工作。
3、考核過程中,要充分發(fā)揮學科考核專家組作用,應選任學術水平較高、作風嚴謹?shù)膶煋危ㄉ暾埲诉x擇的導師為專家組當然成員)。學科考核專家組要認真研究《工作實施細則》,突出對申請人專業(yè)學術潛質和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等方面考核,確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保證生源選拔質量。
4、所有參加考核、錄取工作的人員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帶頭遵紀守法,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在整個考核、錄取工作過程中實行監(jiān)督制度、巡視制度、崗位負責制及責任追究制度。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整個“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檢查。
5、對任何階段被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等情況或隱瞞重要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取得考試及錄取資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取消其錄取資格和學籍。
6、已通過“申請—考核”制擬錄取的考生,不可再參加我校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未被“申請—考核”制招生錄取的學生,可繼續(xù)報名參加我校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以上內容如與上級部門規(guī)定不一致,以上級部門有關要求為準。本細則未盡事宜,按上級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學院招辦咨詢電話:0791-83813414
學院申訴郵箱:574298589@qq.com
動物科學技術學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