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高層次人才選拔方式,發揮導師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培養過程中的主導作用,全面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根據《江西農業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2019年度“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研究生實施細則。
一、 組織領導
1、為保證選拔工作的公平、公正,確保復試的嚴肅性和有效性,學院成立“申請-考核”制領導小組和學科考核制專家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申請-考核”制領導小組
組長:陸偉
成員:黃路生、曾志將、胡國良、瞿明仁、郭小權
“申請-考核”制考核制專家小組
畜牧組長:黃路生
成員:曾志將、瞿明仁、丁能水、肖石軍、陳從英、申請人選擇的博士生導師
獸醫組長:胡國良
成員:唐玉新、郭小權、鄧舜洲、曹華斌、申請人選擇的博士生導師
2、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對參加復試與錄取工作的教師進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培訓,強化相關人員的責任意識。在對考生進行復試時,要嚴格執行復試工作辦法中規定的程序與標準,充分發揮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提高復試與錄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質量,強化復試考試,堅決避免復試走過場。
二、 導師要求
招收“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導師,必須是當年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計劃的導師。每位導師每年原則上至多招收1名“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三、 選拔條件
1、申請人應為全日制應屆碩士畢業生(入學前須取得碩士學位),且符合學校當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其他報考條件。
2、所申請學科專業與本人獲得碩士學位學科專業相近或相關。
3、申請者在碩士階段學習成績良好;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在SCI收錄或學校認定的A類期刊公開發表1篇(含接受)與所申請學科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或排在第二位且導師為第一作者),但入學時需正式發表。
4、國家英語六級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
5、申請人員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入學后需全脫產在校學習(入學前須將全部人事檔案、工資關系等轉入學校)。
四、 工作程序
1、資格審查。主要對申請人申請資格、科研潛質和基本素質進行初步審查,并結合報考導師基本意向,提出擬進入綜合考核人員名單,在綜合考核前,將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及其主要材料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
2、綜合考核。采取面試或筆試或兩者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就目前學術研究情況及今后研究工作設想進行不少于10分鐘公開報告,綜合考核滿分為100分,考核主要內容為:
(1)專業基礎(0-20分),包括考生學科專業背景、專業知識及知識結構等;
(2)科研創新能力(0-40分),包括考生創新意識、科研能力,學術潛質和興趣等;
(3)英語水平(0-20分),包括科技文獻閱讀、論文寫作、聽說能力等;
(4)綜合素質能力(0-2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身心素質、人文素養及思維反應能力等。
學科考核專家組根據考生的綜合考核成績,確定擬錄取人選。綜合考核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所有綜合考核內容必須有可以復查的考核記錄(錄音錄像)材料。